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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九派新闻】;
近日,“长沙一小学教师打伤学生头骨被刑拘”一事引发多方关注。
目前,涉事教师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岳麓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事发酵后,多名疑似家长的网友反映,涉事教师宋某明曾在长沙博才西湖小学任职,因打学生被通报批评后,才调入博才梅溪湖小学。
网传图片显示,宋某明曾在长沙博才西湖小学任职语文老师,彼时他表示“不经意间成为一名语文教师,一做就是好几年”。九派新闻了解到,宋某明在2018年进入博才梅溪湖小学,是一名信息技术老师,曾获岳麓区2022年综合实践活动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
据中国新闻周刊信息,宋某明的曾用名为“宋某亮”,在长郡中学官网发布的校友名录上,该校1999届毕业生中,初117班却有“宋某亮”此名。
宋某明是否在前任工作岗位上有被通报批评的情况?为何改名,语文老师变成信息技术老师?
就上述情况,记者向博才西湖小学核实此事,未获回复。后咨询了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党政综合部,接线人员表示,情况已经记录,会跟相关部门进行反馈,由他们进行调查核实。
“有调查,我们会跟进,现在就在调查核实这些信息。就是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他这次打伤学生的事情,有关他的其他情况,我们也在调查核实。”他补充说。
岳麓区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没有参与到这件事的调查,有关涉事老师的情况不太清楚。但教育局肯定会依法依规对此事进行严肃处理,会加强师德师风的建设和学生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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