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将企业债券总体纳入公司债券监管框架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8日,证监会就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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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本次修订思路为:
一是推动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协同发展。本次修订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重要部署,强化资本市场监管,将企业债券总体纳入公司债券监管框架。
二是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监管。现行的《管理办法》制定于 2015 年,修订于 2021 年。根据债券市场发展实际和监管实践,对《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强化对防假打假、募集资金、非市场化发行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管理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将企业债券纳入《管理办法》规制范围,促进协同发展。
二是强化防假打假要求,压实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完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开展现场检查的机制。
三是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有关要求。
四是强化对非市场化发行的监管要求,明确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非市场化发行。
五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23年修订),不再将主承销商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被立案调查列为应当中止审核注册的情形。
附:公司债券发行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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