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一年内的往届毕业生,进入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者
二、补贴金额
(相关资料图)
1、入职补贴
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 万元
专科(高职)毕业生 4 万元
中职毕业生 3 万元
一次性入职补贴,分 3 年按照 30%、30%、40%的比例发放。
2、岗位补贴
连续在同一养老服务机构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一年以上,
按照初级至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每人每月 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岗位补贴。
两年过渡期内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每月补贴 200元,两年后仍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给予补贴。
证书认定:
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jndj.osta.org.cn/)查询。
3、单位见习留用补贴
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每人2000元标准,依据留用人数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领取时间
奖励补助申领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原则上每年6月份启动申领工作,9月底完成审核、公示和发放。
关键词: